百色:挡牌超载拒检 冲撞执法车辆 肇事司机被拘又被罚
本报德保讯 从交通运输一般违法行为升级到犯罪行为,这名货车司机用了“三步走”。第一步:超载运输;第二步:抗拒检查驾车逃离;第三步:以驾车撞击的暴力方法,抗拒执法检查。这位司机的这一番“三连击”操作,着实让人震惊。案情回顾:
今年10月25日上午6时50分,德保县交通运输局监控平台执法人员通过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发现,有4辆遮挡车牌的货车通过足荣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疑似存在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值班执法人员立即联系现场值勤的执法人员进行设卡拦截,依法对疑似违法车辆进行执法检查。在对过往的货运车辆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后方有2辆重型自卸货车“形迹可疑”——它们并没有和其它车辆一样缓速行驶接受检查,而是突然变道驶入足荣工业园区路段。执法人员判断,这2辆货车极有可能就是刚刚以遮挡车牌方式通过足荣不停车超限检测点,逃避执法检查的车辆。执法人员立即采取行动,开启执法记录仪,驾驶执法车辆跟随这2辆货车进入足荣工业园区。
当逃逸车辆行驶到足荣工业园区被拦停后,执法人员依法上前要求货车司机出示有效证件配合检查,车牌号为桂B***10、桂L***87的驾驶员不仅拒绝配合,还反锁车门,关闭车窗,无视执法人员的劝阻,强行卸载货物。其中车牌号为桂B***10的货车司机更是危险地将车驶向执法人员方向,冲撞执法车辆,并将执法车辆顶开后逃逸,导致执法车辆尾部被撞损。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也严重威胁了执法人员和公众的安全,现场执法人员立即拨打110进行报案处置。
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事车辆驾驶员潘某因存在妨碍执法行为,11月20日已由当地公安部门对其处以拘留10日的处罚。
交警提示:
广大车主、司机,在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过程中必须遵章守法、合法经营。同时配合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在面对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一定要依法接受相关检查并积极配合,切勿以身试法,以免追悔莫及。
□梁 兴 田 杰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
右江日报,为你点赞 转发了 无言以对 № 分享了 看新闻还是百色看点快! 这样真的好吗? 分享了 百色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