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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11月5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立法座谈会,就《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再次征求自治区有关厅局意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封宁出席会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座谈会现场
会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等有关厅局业务处室负责人结合工作职责从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收运处置方式、设施建设、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条例》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封宁(右二)出席会议
封宁强调,生活垃圾管理立法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键。希望各有关单位能够继续加强沟通协作、集思广益、建言献策,根据我区实际,吸取兄弟省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好经验,进一步完善《条例》,最大程度提高《条例》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助力我区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据介绍,目前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已基本建立,自治区及全区14个设区市均成立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自治区层面也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但依然存在诸多问题亟需立法解决。此《条例》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起草,草案征求意见稿于今年5月完成起草,并开展第一轮征求意见。结合第一轮征求到的意见和5月至9月到区内外调研情况,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进一步完善了《条例》。(李远哲 韦威)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