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新主题
分享
开启左侧

帮喝酒还要帮开车!公司领导把员工“送”进了拘留所...

  [复制链接]

帮喝酒还要帮开车!公司领导把员工“送”进了拘留所...

 
百色放料君 发表于 2021-3-23 09:04:33 浏览:  30927 回复:  18 [显示全部楼层]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让你轻松玩转百色看点。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明知驾车还劝酒
绝对不是好朋友
近日
一位“霸道”老板不仅不把员工当朋友
还要求员工酒后驾车送自己回家
结果把员工“送”进了拘留所……

3月15日当晚20时许,乐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武装部路口开展夜查行动,在对一辆号牌为桂L77908的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罗某有酒驾嫌疑,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8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微信图片_20210323090247.png
据驾驶员罗某陈述:本要去某酒店接正在应酬的工地老板回去休息,在酒桌上老板不胜酒力,便要求罗某帮他喝了两杯啤酒,随后心存侥幸,驾车回休息点途中被交警查获。

进一步调查发现,罗某持D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小汽车,构成准驾不符交通违法;另外,罗某于2020年1月21日在田阳县坤平街路段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并处罚过,此次属“二次酒驾”了。
微信图片_20210323090253.png
微信图片_20210323090257.png
3月17日,乐业县公安机关对罗某二次酒驾行为给予行政拘留5日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相关规定,罗某因准驾不符还将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因二次酒驾将面临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因不带驾驶证将面临罚款50元的处罚。


不要不当回事!

“二次酒驾”处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次酒驾”=行政拘留+罚款+吊销驾照

蜀黍提醒广大驾驶员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
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
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
不论何时何地
不管间隔多长时间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均属于“二次酒驾”
蜀黍希望大家
酒后务必要放下车钥匙
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丨来源:百色交警





上一篇:那坡一民房起火,唯一逃生出口被堵,只因这个举动...
下一篇:广西是如何从广东“夺回”出海口的?
这里很好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周禄豪 周禄豪 发表于 2021-3-25 07:36:26 显示全部楼层
会员周禄豪转发了该文章给QQ好友,获得5看点币
这里很好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钟露 钟露 发表于 2021-3-24 23:47:10 显示全部楼层
会员钟露转发了该文章给微信好友,获得5看点币
这里很好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周项君 周项君 发表于 2021-3-24 21:23:30 显示全部楼层
会员周项君转发了该文章给微信好友,获得5看点币
这里很好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朱晓蛟 朱晓蛟 发表于 2021-3-24 19:25:51 显示全部楼层
会员朱晓蛟转发了该文章到微信群,获得10看点币
这里很好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周勇 周勇 发表于 2021-3-24 17:21:27 显示全部楼层
会员周勇转发了该文章给QQ好友,获得5看点币
这里很好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郑力银 郑力银 发表于 2021-3-24 14:47:19 显示全部楼层
会员郑力银转发了该文章给QQ好友,获得5看点币
这里很好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左成飞 左成飞 发表于 2021-3-24 12:24:46 显示全部楼层
会员左成飞转发了该文章给微信好友,获得5看点币
这里很好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朱洋 朱洋 发表于 2021-3-24 10:11:40 显示全部楼层
会员朱洋转发了该文章到微信朋友圈,获得20看点币
这里很好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朱渝 朱渝 发表于 2021-3-24 07:18:26 显示全部楼层
会员朱渝转发了该文章到微信朋友圈,获得20看点币
这里很好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钟红霞 钟红霞 发表于 2021-3-23 23:22:28 显示全部楼层
会员钟红霞转发了该文章到微信群,获得10看点币
这里很好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下一页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百色看点举报中心|百色看点 ( 桂ICP备18000946号-9 ) 劰载中...|网站地图|桂公网安备 451002020002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