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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一名驾驶员培训教练
除传授驾驶技术外
还应传授交通安全知识
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但下面这位不良教练
不但不模范守法出行
反而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近日,
田东公安交警就查处一名“醉教练”
醉酒后载着学员超速行驶
结果使自己身陷囹圄
还砸了自己的“饭碗”
2021年8月24日上午11时许,田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田东县环城路执勤时,发现一辆桂M教练车超速行驶,立即将该车进行拦截检查。
在对教练车检查的过程中,民警闻到一股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员黄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70mg/ml,涉嫌醉酒驾驶,随后黄某被带至医院抽取血样鉴定。而且,更令人吃惊的是,这辆教练车上,还乘坐着两名学员。
据黄某交代:自己是与车上的另一位教练载着两位学员从巴马到田东查看驾考场地,前一晚与田阳区的朋友一起喝酒,自己大约喝了两瓶多的白酒,次日早上10时许起床,便驾驶车牌号教练车赶去,行至田东县环城路时,在超越前方大货车时,因超速被交警查获。
9月3日,司法鉴定出具了黄某的鉴定结果,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45.7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民警根据法律法规对黄某超速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4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面临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百色交警提醒:驾校是教授学员驾驶知识和技能的地方,教练员是准驾驶人的启蒙老师。一举一动都对学员起到示范作用,更应明白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驾校教练员应自觉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习惯,不仅要传授驾驶技巧还要传授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才能肩负培养守法驾驶人的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