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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近几年这句话 已经深入人心 但仍有人借酒壮胆 心存侥幸 继续酒后驾驶 9月18日,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开展“百日行动”易肇事易肇祸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在德峨至保上路段,执勤民警对一辆无号牌的二轮摩托车驾驶员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该驾驶员神情慌张,目光闪躲,还带着一身酒气,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承认自己饮酒的事实。执勤民警用现场酒精测试仪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52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这一测试结果惊呆在场执勤民警,通过进一步核查,发现杨某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涉嫌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经询问,杨某海称中午在家聚餐时喝的酒,自己 觉得在偏远山区也不会有交警查车,加之觉得自己酒量很好,开车没什么问题,就心存侥幸驾驶车辆去接孩子放学,随即被执勤民警查获。
9月19日晚22时30分许,在隆林县迎宾二路城东汽车站往城东文化体育广场方向,一辆无号牌的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发现前方有交警设点查酒驾,突然驾驶车辆转向,欲逃避交警检查。执勤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拦截该车辆,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承认自己饮酒的事实。执勤民警用现场酒精测试仪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52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悉,执勤民警已将两位驾驶员带至医院进行抽血鉴定,待检验结果出来后作进一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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