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 百色交警:多形式宣传齐上阵 奏响“122交通安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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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江日报 发表于 2024-12-2 09:0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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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工作,营造守法明礼、安全文明、向上向善的交通安全文明新风尚,近段时间以来,百色各地交警部门以“七进”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驾校、进公共场所)为契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预热活动,推动“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理念深入人心。

交通安全进企业,携手共筑平安路。为强化企业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各地交警走进辖区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宣传民警根据企业生产实际,结合辖区典型事故案例,详细讲解超速行驶、酒驾醉驾、疲劳驾驶、超限超载等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一盔一带”的重要性,呼吁广大驾驶员要认真汲取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文明行车,安全出行”。

交通安全进校园,守护学生上学路。为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各地交警深入辖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宣传民警根据校园周边交通环境和学生的年龄特点,紧贴学生日常出行实际,讲解日常出行中的注意事项和如何紧急避险等交通安全常识。交警结合典型事故案例,重点讲解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意识,养成文明出行习惯,增强广大师生知法、守法、懂法的自觉性。

交通安全进机关,共筑平安出行路。为增强企业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各地交警深入辖区多个机关单位,重点讲解酒驾、醉驾的危害和造成的严重后果,教育警示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抵制酒驾、醉驾,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引导他们争做良好交通秩序的参与者、维护者和推动者,共同筑牢平安、文明出行路。

交通安全进夜市、进酒吧,筑牢交通安全防线。为加大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警示宣传教育力度,各地交警组成“拒绝酒驾”宣传组,深入辖区酒吧、KTV、宵夜摊等场所,开展“拒绝酒驾”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在酒吧、KTV、宵夜摊的醒目位置上张贴提示语、摆放禁酒驾桌牌宣传等,并向过往群众讲解海报内容,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醒广大群众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拒绝酒后驾驶,共同创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活动开展以来,各地交警通过多种方式为122“全国交通安全日”进行预热宣传,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意识、文明意识、守法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

【以案释法 共同守护交通安全】

案例一:“失驾”再驾 侥幸心理不可取!

10月18日,百色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在广昆高速田东服务区对一辆小车例行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员眼神闪躲,无法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经过信息比对核实,民警发现驾驶人李某于2023年9月26日凌晨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南宁交警查处,其驾驶证已被注销,且所驾驶的车辆处于逾期未年检状态。

面对民警询问,李某表示自己最近太忙,没有时间年检车辆,不知不觉拖到了逾期。虽然知道无证不能驾车、车辆逾期未年检不能上路,但李某为了赶时间还是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如今只能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买单。最终,高速三大队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作出相应的处罚。

百色交警提示:“失驾”等同于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员摒弃侥幸心理,守法出行。

案例二:违法载人危害大 酿成事故毁终生

2023年2月6日,66岁的龚某无证驾驶一辆三轮载货摩托车搭乘一名乘客由凌云县加尤镇往百陇村方向行驶,行驶至那坪路口左转弯时,车辆与对向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龚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三轮车上乘员受伤的交通事故。

百色交警提醒:货车、农用车、三轮车等车辆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不具备载客条件,如进行违法载人、人货混装,将大大增加行车风险,可能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请群众搭乘正规的交通工具出行,不要心存侥幸。

案例三:行人上高速 最危险的“捷径”

1月29日,在G80广昆高速百色市境内,一名89岁的老人擅自徒步闯入高速公路,在加速横穿高速公路过程中与正常行驶的轿车发生碰撞导致身亡。无独有偶,1月31日,在S60合那高速靖西市境内,74岁的许某擅自徒步闯入高速公路,并横穿高速公路,与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发生碰撞导致受伤。

百色交警提示:高速公路车辆车速较快,驾驶人很难发现突然横穿道路的行人,极易导致碰撞事故发生,且事故造成的伤害都很重。为了躲避违法进入高速公路的行人,驾驶人往往会采取紧急避让措施,但这种情况极易导致车辆失控,危及驾乘人员的安全。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随意进入高速公路,以免发生意外情况。

文明交通倡议书

文明交通是城市的形象名片,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近年来,百色市公安交警部门不断加大交通秩序治理力度,积极营造“文明、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使“礼让斑马线”“一盔一带”等安全文明出行理念逐渐深入人心,文明交通成为百色的流动风景线。但失驾再驾、酒驾醉驾,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不戴安全头盔等不文明交通行为依然存在,影响了道路的安全、畅通。每年的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为创造安全文明的交通出行环境,百色交警向广大市民发出诚挚倡议:

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提升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驾驶车辆时,做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规定停车,不闯红灯、不挤占非机动车道、盲道、消防通道等,行经斑马线时主动减速让行。行人应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斑马线,自觉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

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从我做起,从家人做起,从身边人做起,守法规、知礼让,倡导文明出行,做文明人、行文明路、开文明车,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影响、带动身边人自觉文明行车,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做文明交通的传播者。主动学习交通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随时提醒家人、亲戚、朋友关注交通安全,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劝阻他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争做革除交通陋习的示范者、争当文明交通的排头兵。

文明之行,始于足下。让我们携手同行,争做安全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倡导者、传播者,共建良好的交通秩序,打造全市安全、文明、绿色、和谐的出行环境,让“红城百色”更美丽、人民生活更美好。

(本版图片除署名外均由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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