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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持续保持“零容忍”遏制新增的高压态势 百色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 7起非住宅类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案例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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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3起:
1.田林县八渡瑶族乡人民政府未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监管义务不力,2023年5月,田林县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服务中心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违法占用耕地2.55亩建设田林县博者种养合作社厂房,产生新增违法用地图斑。
2.田林县利周乡人民政府未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监管义务不力,2023年10月,百达村村民罗某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违法占用耕地0.17亩建设农产品回收棚。
3.田林县潞城乡人民政府未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监管义务不力,2023年6月,田林县凯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违法占用耕地2.67亩建设冷库。
右江区1起:
右江区龙景街道办事处未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监管义务不力,2023年9月,百色市水库灌区管理中心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违法占用耕地0.38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0.12亩)建设水泵房。
田东县1起:
田东县那拔镇人民政府未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监管义务不力,2022年8月,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17亩用于堆料、建设临时工棚。
德保县1起:
德保县马隘镇人民政府未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监管义务不力,2023年11月,马隘村村民农某、黄某,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违法占用耕地1.88亩建设养殖房。
那坡县1起:
那坡县城厢镇人民政府未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监管义务不力,2023年7月,城北社区伏仗屯村民岑某,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违法占用耕地0.51亩建设仓库。
来源:右江日报客户端(通讯员 李文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