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百色网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黄玉教 通讯员 马振山)“终生禁驾”意味着从此再也不能开机动车,这对驾驶人来说,无疑是终极处罚。近期,在百色交警公布的“终生禁驾”名单中,有18人上榜。
为教育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坚决抵制酒驾交通违法行为,近日,百色市公安交警部门公开曝光今年以来“终生禁驾”名单。此份名单涉及驾驶人18人,其中10人属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8人属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两种情形构成犯罪。名单中持有B2类机动车驾驶证的5人,持有C1类驾驶证的11人,另外2人还未取得驾驶证即被“终生禁驾”。
去年12月11日20时许,靖西籍驾驶人黄某伟从市区驾车赶回家,行驶至地州镇怀敏村路段时,遇前方有人横穿公路,操作不当撞碰行人。事发后,黄某伟驾车逃离现场,他不把肇事车送往修理厂,而是将车开至安宁乡一亲戚家中藏匿,随后把前后车牌拆下,把挡风玻璃打烂,伪装成“报废车”模样。靖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经过缜密侦查、连夜追击,于12月13日将嫌疑人黄某伟抓获,并找到藏匿的肇事车。交警认定黄某伟交通肇事逃逸,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今年4月20日,靖西市人民法院审理后,以黄某伟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黄某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2018年8月15日20时许,张某永晚餐期间喝了米酒,后驾车外出办事,途中因操作不当,追尾同向行驶的摩托车,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肇事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田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将肇事者黄某永血样送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结果为169mg/100ml,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认定黄某永负事故全部责任。12月17日,田东县人民法院认定张某永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今年3月,百色市公安交警部门吊销黄某永所持有的C1类机动车驾驶证并对其“终生禁驾”。
交警提醒:终生禁驾,意味着这辈子都与机动车无缘了。如果驾驶人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一旦被交警部门查获,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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