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田东县人民政府公布《田东县人民政府关于问责处理违规举债问题的通报》。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根据有关方面反映的线索,市财政局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银保监局等部门组成核查组对我县违规举债疑似问题线索开展核实工作。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有关部门反馈了处理结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违规举债情况
经核实,我县于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期间,我县通过融资平台公司、事业单位违规举借政府性债务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二、整改情况
我县已将上述债务归还整改完毕。
三、问责处理情况
根据隐性债务问责办法等有关规定,田东县人民政府、田东县纪委监委分别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一是对田东县龙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田东县教育局、田东县卫生健康局、田东县财政局进行通报批评。
二是对田东县财政局时任(任职时间:2014年4月21日至2019年5月5日)党组书记、局长黄某某同志进行诫勉。
三是对田东县财政局时任(任职时间:2019年5月5日至2021年7月12日)党组书记、局长黄某某同志进行诫勉。
四是对田东县教育局时任党组书记、局长黄某某同志给予通报批评。
五是对田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时任党组书记、局长黄某某同志给予通报批评。
六是对田东县卫生和健康局时任党组书记、局长刘某某同志给予通报批评。
七是对田东县龙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时任总经理黄某某同志给予通报批评。
同时,县人民政府向百色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针对上述违规举债问题,我县将进一步认真反思、深刻剖析、吸取教训,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加强学习宣传,不断规范政府举债行为,树立正确政绩观,杜绝今后再出现违规融资新增隐性债务问题,切实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来源:田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