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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永乐镇民政办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深入开展“九项行动”为民办实事,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孤儿抚养、残疾人救助、乡村振兴等方面解决“低收入人员生活”的难题,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大力实施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等民生工程,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落实社会救助保障,保障辖区群众基本生活
永乐镇民政办规范该镇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城乡低保工作质量,镇级与村级层层审核把关,做到真实、客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应保尽保”的原则,规范运作、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要求,对照低保年审核标准及时更新低保系统信息,对死亡人员、不符合条件人员及时核减,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做新增,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截至9月底,永乐镇共有331户1039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贴,累计发放补贴26.062万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31户94人,累计发放补贴3.678万元;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贴300户945人,累计发放补贴22.384万元。
▲入户核查困难家庭情况。
落实临时救助工作,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适度救助,及时高效的原则。以解决困难群众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基本生活困难为目标,以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效能为主线,确保有困难的群众都能求助有门、救助及时,筑率社会救助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努力做到应救尽救。截至目前,永乐镇共有4户困难群众申请临时救助,涉及平塘、那务、西北乐村三个村,累计发放救助资金36900元。
▲开展特困供养保障关爱工作。
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切实增强参加人福祉
全面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永乐镇共有535人持有残疾证,截至9月底,享受残疾人重度补贴180人,累计发放补贴14400元;享受残疾人困难补贴150人,累计发放补贴12000元;脱贫人口享受残疾人重度护理补贴93人,月发放补贴7440元,享受困难残疾护理补贴112人,月发放补贴8960元。
落实老龄补贴政策,提升老人幸福指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大力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增强老年群体幸福感、获得感,参与感,每逢中秋。在重大节日来临之际,永乐镇主要领导组织镇干部及公益事业人员对老人进行走访慰问,关心关爱老人生活,使老人能感受到节日气氛。截至9月底,永乐镇共有高龄老人313人。其中80-89岁老人287人,月发放补贴17220元;90-99岁老人25人,月发放补贴2000元;100岁老人1人,月发放补贴200元。
落实未成年人保障政策,关爱辖区儿童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按照“儿童优先”和“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对父母因重大困难无法展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孤儿,采取政府补助的方式,按时发放生活补助金,关爱他们的生活。目前永乐镇有孤儿一名,月发放补贴1022元;无事实抚养4名,月发放补贴4088元。
落实低收入人群监测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实施常态化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帮扶,会同镇直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救助政策,实施多层次社会救助。通过重点摸排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截至9月已纳入兜底保障13户(其中纳入低保10户、特困3户),累计共计发放补贴79645元。
来源:右江区永乐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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