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田林警方:违反“五必须”规定,罚款30000元,停业整顿

 火... [复制链接]
秦三世胡咧咧 发表于 2022-12-27 15: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让你轻松玩转百色看点。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自公安部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五必须”要求以来,田林县公安局持续推动“五必须”要求落实落地,严格督促旅馆业落实相关要求,对未落实“五必须”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以切实防范在旅馆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1.jpg
2.jpg
12月23、24日,田林县公安局乐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依法对田林县城雅客酒店、万豪商务酒店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未严格落实“五必须”规定给予罚款30000元的处罚, 并责令停业整顿20日。

田林县公安机关会持续聚焦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加大监管宣传力度,狠抓旅馆接待未成年人“五必须”规定落实落地,宾、旅馆经营者应认真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义务和主体责任,共同构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机制,全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3.jpg
法律普法

为认真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部去年5月底制定发布了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围绕入住查验登记、入住询问、可疑情况报告等重点环节,切实强化安全保护措施。“五必须”究竟是什么你知道吗?
5.jpg
4.jpg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己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安全保护义务作了规定。

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住宿经营者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田林警事




上一篇:有序恢复出境旅游,中外人员往来暂行措施公布!
下一篇:夫妻可按实际租房支出提取各自公积金!广西加大支持三孩家庭力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鸿晟 发表于 2022-12-27 15: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分享了
回复 牛逼 垃圾

使用道具 举报

一头水牛 发表于 2022-12-28 16:54:34 百色看点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发了
回复 牛逼 垃圾

使用道具 举报

秋风 发表于 2022-12-29 19: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发了
回复 牛逼 垃圾

使用道具 举报

AA小赵 发表于 2022-12-30 21:49:09 百色看点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分享了
回复 牛逼 垃圾

使用道具 举报

那毕老菜鸟 发表于 2022-12-31 23:53:45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发了
回复 牛逼 垃圾

使用道具 举报

没有艾滴 发表于 2023-1-2 07:48:39 百色看点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发了
回复 牛逼 垃圾

使用道具 举报

凌云彭于晏 发表于 2023-1-3 07:49:21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发了
回复 牛逼 垃圾

使用道具 举报

胡文先 发表于 2023-1-4 08:56:20 百色看点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分享了
回复 牛逼 垃圾

使用道具 举报

席冰 发表于 2023-1-5 09: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发了
回复 牛逼 垃圾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百色看点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214)] [桂ICP备18000946号-9] [APP备案:桂ICP备18000946号-5A]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7777605188 举报邮箱:253702645@qq.com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总机:0776-2998288
Copyright ©2024 百色看点 Powered by 百色圈视科技 劰载中...|网站地图|桂公网安备 45100202000274号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