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西林县查处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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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美美 发表于 2023-6-15 14:4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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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19时,西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一辆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到古障镇销售。西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组织城建监察队工作人员,协调西林县古障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西林县古障镇综合执法中队)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西林县古障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执法人员将被举报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辆拦截。

经过调查,为了谋取私利,熊某某无视法律法规,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熊某某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无《危险品运输许可证》的运输车和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押运人员从西林县某储配站装载瓶装液化石油气钢瓶,运输到古障镇进行非法销售。

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

熊某某向工作人员交待此次运输钢瓶共255个液化气瓶,其中249瓶大罐液化气瓶,6瓶小罐液化气瓶。城建监察队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对装载的液化气罐进行安全转运,采取异地证据保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目前,西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对熊某某非法运输、非法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为,调查取证完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条、第六章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查扣255瓶瓶装液化石油气,并进行罚款处理。同时对当事人熊某某进行燃气安全思想教育。通过这次联合执法行动,向市民展示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决心和能力。


注意安全,从我做起


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要从事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行为,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呼吁广大市民要提高安全意识,不要购买非法运输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不要使用过期或不合格的液化石油气瓶,如广大群众发现周边有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行为,可及时向燃气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微信截图_20230615145042.jpg

图文来源:西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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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先生 发表于 2023-6-15 14:49:22 百色看点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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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 发表于 2023-6-16 14:25: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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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先 发表于 2023-6-16 19:17:37 百色看点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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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是传说 发表于 2023-6-17 06:28: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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