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交警:“失驾”+二次酒驾,“顶风作案” 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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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交警 发表于 前天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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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13 日 23 时许,在右江区经二路,执勤交警对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例行检查。刚靠近车辆,执勤警员就闻到驾驶员身上散发着明显的酒味,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 5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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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进一步核查,摩托车驾驶人何某曾在 2024 年 12 月 14 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处罚过,此次属于二次酒驾。目前他的驾驶证仍处于暂扣状态,这意味着他是在”无证”的情况下再次酒驾,真是 “错上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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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驾驶人何某称,当天 19 时许,他在餐馆和朋友吃饭时喝了 2 罐啤酒,21 时用餐结束。当时他觉得自己只喝了一点酒,意识 “还清醒”,便抱着侥幸心理骑上摩托车回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何某的违法行为作出严厉处罚:因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处以驾驶证记 6 分、罚款 200 元;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给予行政拘留 3 日、罚款 1800 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 2 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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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水襄江 发表于 前天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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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罗慧 发表于 昨天 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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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社会 发表于 昨天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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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修云子 发表于 昨天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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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 发表于 昨天 19:09 百色看点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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