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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百色市坚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行业企业绿色发展转型,持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力度,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显著,本案作为“严格执法+生态损害赔偿”推动“污染治理+绿色转型”的典型案例,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一、案情简介
2025年8月,百色市生态环境局依托广西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开展非现场监管数据分析,发现辖区重点排污企业百色市某铝业有限公司涉嫌二氧化硫年度累计排放量超过排污许可证核定的许可排放总量。经执法人员调查,该公司排污许可证核定大气污染物年度许可排放量:二氧化硫1100吨、颗粒物440吨、氟化物66吨,2024年超出排污许可证许可量排放二氧化硫2277.394吨、2025年超出排污许可证许可量排放二氧化硫1348.76吨,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造成持续影响。
二、查处情况
该公司超排污许可总量排放二氧化硫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鉴于企业主动配合生态损害赔偿、积极落实技改整改,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2023版)》的规定,百色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25.6万元、限制生产的行政处罚。
三、履行生态损害赔偿义务情况
对该公司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程序,经生态损害赔偿鉴定评估并组织磋商,依法核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总额4366.45万元(含鉴定评估费85万元、污染修复治理费用4281.45万元)全部由企业承担。该公司深刻汲取教训,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投入近5000万元实施系统性脱硫提标改造,落地源头减污、末端治污全方位整改措施。2026年6月底该公司完成超低排放技改验收,企业烟气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由原来165mg/Nm3降至35mg/Nm3以下,优于行业超低排放标准,预计年减排二氧化硫2500吨以上。
四、案例启示
本案是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浓度达标、总量超标”污染物排放累积违法的典型案例,也是我市铝产业生态环境监管中,落实“行政处罚+生态损害赔偿+深度提标技改”闭环监管模式的标杆案例,对重点排污行业具有极强的典型示范引领意义。
一是破除行业认知误区:纠正了部分排污单位“重瞬时浓度、轻年度总量”的错误认知,指出“实时浓度达标并不代表排污总量达标”,要求排污单位应增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树立环境守法红线意识、源头减排风险意识,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建立主动控污、动态减排、超量预警机制,从“要我合规”到“我要合规”的观念转变。
二是凸显智慧监管效能:超总量排放污染物违法行为隐蔽性极强、持续时间长、危害滞后,传统现场抽查模式难以精准发现、及时处置。必须依托自动监控大数据分析、非现场监管手段,实现排污数据常态化溯源分析,构建“线上预警、线下核查、闭环处置”智慧监管体系,有效破解环境违法监管难题。
三是推动行业绿色转型:以法治手段推动全社会形成“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绿色发展理念。通过启动生态损害赔偿,彻底根治企业污染低效治理、长期超总量排污顽疾,推动环境合规、提质增效双向提升,为辖区铝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整改示范,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协同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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