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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干部,我不仅没有做到遵纪守法,反而挑衅法律,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的高压态势下依然顶风作案,严重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也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到如今,后悔莫及...”。这是隆林各族自治县一名醉驾公职人员在接受审理过程中懊悔无比地说道。
据统计,驾驶员酒后驾驶事故发生的概率为未酒驾前的16倍,酒驾造成的恶性事故严重威胁人的生命以及财产安全,隆林县每年因酒驾醉驾造成的死亡事故超20起,造成伤亡事故更是多达数百起。作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该要以身作则,严守法律法规,坚决维护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维护党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形象。
今年以来,隆林各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及公安机关将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作为一项作风建设内容之一,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法纪观念和守法意识,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坚决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以“零容忍”的态度予以严厉处置。隆林纪委监察委加强与公检法协作配合,对查处涉及酒驾醉驾的党员、公职人员及时送报。近期,隆林县纪委监察委对4名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和通报曝光,其中1人判刑、3人党纪政纪处分,以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及危害性。
附名单:
刘 某,因酒后醉驾,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韦某兴,因酒后驾驶,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刘某君,因酒后驾驶,被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王某平,因酒后驾驶。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隆林交巡警部门负责人表示:“酒驾醉驾危害性极大,作为深处一线的交巡警部门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对于任何触犯法律的人我们将坚决给予严厉打击,敢于向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亮剑”,坚决守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底线,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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