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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田林讯 “结案不是最终目的,作为检察官,有责任让身处困境的孩子获得司法温暖。”近日,田林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起通过支持起诉解决儿童监护问题案,救助了困境儿童。
2021年11月,田林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网箱养殖户农某成向该院干警反映,他向银行贷款在那比库区以无证网箱养鱼为生,因网箱即将被依法拆除,一家人没有了经济来源。农某成除了一家4口人的基本生活开支外,还要照顾母亲农某新和侄子农某。农某今年12岁,智力残疾一级,属重度残疾儿童,其父母于2014年离婚,其母亲自此失联,未再履行监护、抚养职责,其父亲常年在外没有工作,怠于履行监护和抚养职责,有多次被强制戒毒记录和犯罪前科,2021年又正在服刑中。农某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建档立卡儿童,生活贫苦、自身残疾、监护缺失等问题都使其陷入更深的困境。
在办案检察官的引导下,农某成向田林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变更监护权和司法救助。该院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县民政局、县残联、县第一小学、县人民医院等相关部门就农某康复治疗、特殊教育、司法救助等问题共同探讨解决方案。听证会现场达成一致意见,为农某申请事实无人抚养补助、临时救助、智力康复治疗、到特殊教育班级就读、司法救助等项目。同时,为方便照顾农某进行康复治疗和特殊教育,县人民检察院争取到县城内一房一厅住房,供农某新和农某祖孙俩过渡居住使用。
听证会后,各单位和部门迅速落实政策,为农某办理事实无人抚养每月补助950元、一次性临时救助金3200元、司法救助金10000元、康复治疗每月补助1000元;人民监督员黄金燕落实个人每月捐助500元的承诺。农某新、农某祖孙目前已搬入过渡性住房,每天按计划到县人民医院康复科开展康复治疗,到田林县第一小学特教班学习。
据悉,为更好保障困境儿童各项合法权益,田林县人民检察院创新举措,以“委托监护”为抓手,解决困境儿童监护缺失问题,联合多部门开展扶持,利用司法力量帮助困境儿童延续“家”的温暖。
□黄泽宁 黄奕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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