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晚上20:44,隆林法院吴法官突然接到申请执行人陈某的电话,其反映被执行人罗某的下落及财产线索。兵贵神速,21:00,吴法官立即率书记员及法警冒雨驱车拦截被执行人,一辆印有“法院”字样的警车朝着桠杈方向急驰……
到达桠杈镇后,车外仍然下着大雨,吴法官及干警们全程在雨中开展执行工作。被执行人罗某对法院执行工作人员的到来感到惊愕,他可能想不到,下着大雨的夜晚,吴法官还如此“较真”。在吴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当事人有和解意向,但是由于天气原因,吴法官当机立断决定先扣押罗某的宝马牌小车。
而后,法院执行干警又冒着倾盆大雨彻夜赶路,于6月13日凌晨1点时分将被执行人罗某带回法院签字,扣押其宝马牌小车,并通知申请人及被执行人双方于6月13日早上9:00到法院执行局进行协商。
6月13日早上,双方当事人如约来到隆林法院执行局,并就陈某申请罗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未履行的25万元债务进行协商,最后双方签下和解协议,如被执行人不按时履行,则由隆林法院依法处置已扣押的宝马牌小车。
有人说执行工作简单,在电脑上就可以查封、扣押、冻结。但每一件执行案都有其特殊之处,简单的事情重复做,困难的事情用心做,才构成了真实的执行岁月。正是有他们风雨兼程、辛苦奔波、忍辱负重的坚守,才使得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实现,法律威严得以彰显。
来源: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