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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某游戏公司被开出1亿元天价罚单,当事人发文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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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某游戏公司被开出1亿元天价罚单,当事人发文回应

   
看点小编 发表于 2024-1-20 12:04:33 浏览:  59211 回复:  30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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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网站(以下简称“贵港市文旅局”)中公开了贵文综罚字〔2023〕38-1、38-2、38-3号这三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中指出,2023年9月8日,贵港市文旅局接到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移送非法出版物案件,要求对案件涉案公司运营非法出版物的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

据悉,三家涉案公司分别为桂林市云梦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南宁市星际云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及贵港市聚玩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其中,南宁市星际云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被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出版活动的设备和工具以外,还收到了来自贵港市文旅局开出的103874486元的罚单。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指出,这可能是目前同类型的行政处罚中,处罚金额最高的一个案例。

8款“克隆”游戏构成非法出版物

本次判罚认定的核心,是围绕一款名为《御龙弑天》的网络游戏展开。决定书提到,《御龙弑天》著作权人是上海元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获批版号。彼时,该款网络游戏的出版单位是上海同济大学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运营单位则是上海乾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但在2018年8月8日,该游戏著作权方元起网络授权上海稀游网络科技公司全权运营(协议期限到期后延长至2022年8月7日),并未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重新办理审批。

而在原著作权方未重新申请版号的背景下,上海稀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亦没有与其授权运营方湖南泡酷互动娱乐办理合法手续,而后者则于2021年5月22日和涉案公司桂林市云梦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御龙弑天》网络游戏的《联合运营合作协议》。

随后,云梦互娱和另一涉案公司南宁市星际云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4日至2022年6月5日期间,擅自将网络游戏《御龙弑天》增加后缀名,形成八款不同名称的网络游戏,分别为《御龙弑天之剑客决》《御龙弑天之轮回》《御龙弑天之破红莲》《御龙弑天之破九霄》《御龙弑天之天仙境》《御龙弑天之仙魔录》《御龙弑天之星辰觉醒》《御龙弑天之修罗令》,在修改登录界面后,星际云游通过“一九九六游戏平台”以及“蛋蛋游戏平台”从事上述8款游戏的出版运营。

此外,涉案公司中的贵港市聚玩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为网络游戏《御龙弑天》增加后缀名“之轮回”,利用桂林市云梦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搭建的“一九九六游戏平台”推广运营网络游戏《御龙弑天之轮回》。

基于上述操作,贵港市文旅局认为,涉案公司既不能提供合法的审批文件,也不能提供合法运营单位的授权文件,签订的《联合运营合作协议》使得网络游戏《御龙弑天》运营单位的主体发生了改变。利用“一九九六游戏平台”和“蛋蛋游戏平台”运营《御龙弑天之剑客决》等八款不同名称的非法网络游戏,向玩家提供用户系统实名注册、游戏程序下载、游戏充值,并进行宣传推广和参与网络游戏运营收益的分成,因此对涉案公司的行为定性为未经批准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和《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贵港市文旅局责令三家涉案公司删除全部相关网络出版物,并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出版活动的设备和工具,对桂林市云梦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南宁市星际云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及贵港市聚玩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处以22110568元、103874486元、1931339元的罚款。

天价罚款背后判定逻辑为何?

在这三起行政处罚中,南宁市星际云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收到的1亿多元天价罚单无疑是业界高度关注的焦点。

这一处罚数额是如何得出的?垦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诺诚游戏法负责人朱骏超向21记者指出,根据《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未经批准上网出版的网络游戏,将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决定书中提到,涉案公司通过运营上述八款网络游戏通过玩家充值获取收入超两千万元,取5倍罚款后,处罚金额便来到了1亿多元。”

他认为,在游戏版号的异地执法案件不断涌现的当下,游戏公司做好自身的合规经营是至关重要的。“套版号等投机取巧行为是大忌,一旦被发现产品就会被取缔。此外,结合此次案例,拿到版号的产品也不能贸然更名,一旦更名,就需要向版号核发机构申请信息变更,否则存在法律风险。”他表示。

另一方面,朱骏超也向记者指出,当前,游戏行业是我国互联网行业中运行较为良好的行业,许多游戏公司也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如果放任在游戏研发或者发行地的行政机关之外进行异地执法的话,无疑会产生“抢管辖”、趋利性执法的问题,从而对营商环境造成影响。

“关于游戏运营违规行为的监管,应当适用属地管辖的原则来进行监管。这无论是从合法性和合理性上都是最优选择,既可以维护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行为,又能够维护营商环境,防止趋利性执法的发生。”他表示。

值得关注的是,决定书中也提到,听证期间,南宁市星际云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要求贵港市文旅局撤销对其行政处罚意见,但因当事人未能提供有效的证据材料来足以证明当事人没有违法的事实,贵港市文旅局认为当事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决定对南宁市星际云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要求撤销对其行政处罚意见不予采纳。

也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对于目前的处罚结果,涉案公司方表示已在准备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因版号被罚款上亿,当事人在微博发文回应

因版号被罚款上亿,当事人在微博发文回应,以下是具体内容:

整个案件追溯开始是发生在2022年6月6日。

容我徐徐道来!内容较长,请耐心观看。

因为达摩克斯之剑在你我头上。

一案件背景简诉:

2018年回乡创业成立桂林市云梦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两千万元)

2020年因发展原因开始部分业务迁移到南宁市,并且成立南宁市星际云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罚款1亿元),同年我的朋友范俊志在贵港市成立了:

贵港市聚玩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罚款190万元)与我们展开游戏推广业务合作。

2021年5月22日与湖南泡酷互动娱乐有限公司(行业内都称为669公司)签订的联运运营协议(湖南泡酷公司与上海稀游网络是同一家公司,公安提供的笔录材料已经证实,其内部的所有授权均为合法),代理手机游戏产品《御龙弑天》。

《御龙弑天》游戏属上海乾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版,网络游戏出版物号为ISBN978-7-7979-9780-5,软件著作登记号为2017SR067547。

该产品是属于国家合法合规的游戏产品。

湖南泡酷互动娱乐有限公司为该产品的总代理。

湖南泡酷互动娱乐有限公司会给游戏安装包后面添加后缀以作代理区分。

该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5月22日。

上面的截图中的御龙弑天之青云国战,是湖南泡酷公司(669)提供的,而我们公司根本就没这款游戏。

2021年南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收到投诉我们添加游戏后缀问题,之后到南宁市星际云游公司了解情况,要求我们给出书面解释即可。

我在微信聊天提交了签订的《联运协议》,与详细的授权书。并且给出书面解释,并且明确表示我们不能修改所代理游戏任何内容。

2023年9月20日被叫至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问话第一次。2023年10月30日被问话第二次,同时出示他们的行政管辖权同意书,书面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先立案,然后调查问话,最后拿到管辖权?顺序是否颠倒了?)

2023年11月16日出示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

2023年12月1日进行听证会。

2023年12月28日,贵港文化执法大队不顾我们在听证会议上提出的抗议申诉,毅然决然的开出了1.2亿罚款单!

以上是为整个案件大致经过,最后做一下我个人的陈诉性观点:

1:本案最开始是贵港港北分局刑事案件立案,针对是我们高管股东而非公司主体,然而实际情况是当天直接把公司人员遣散,办公场所查封,东西全部搬空?这不是直接灭了我们公司吗?

鉴定报告时间是6月14日。

如果真的违法,针对个人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带走个人而不影响公司,那么多人失业,办公场地的装修花费和押金上百万也没了,所做的所有项目也没了。

2:整个案件围绕的焦点就是这个后缀名,是我们添加到游戏?这聊天记录你们是一点都不看吗?

作为一个代理推广商,我们能直接修改游戏?

就像你随便开个什么店,拿了厂家授权,按照利润分成,你还要去私下把厂家的东西改成盗版的吗?

3:之后被检察院不起诉释放之后,港北公安为何在案件不起诉之后还能继续冻结三次我公司银行账户(一次冻结期限最长半年),冻结的车辆,电脑设备,至今无果。

4:为何我们一年的时间在多次依法依据提交申诉材料,要求公安退还财产,为何至今含糊其辞的不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5:在公安没办法处理所冻结的公司财产与我个人车辆的时候,在 2023 年 9.8 日反向移交贵港市文旅局。

这操作简直把人看迷糊了,一个案件刑事搞不定上行政,只能说厉害。

6:跨市异地行政执法?也算是少见吧,关键还能做到先立案再提审,最后拿行政管辖的批复!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是在两地机关有异议的情况下报请上一级部门请示批复,而桂林南宁两地相关部门根本不知情,他们当地的企业被外市开了 1.2 亿的罚单!

7:按照处罚决定的解释是,谁提供了游戏下载,谁就是运营方,真实的主体单位应该对应!

而我们提供了下载,但是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上面查到的运营单位不是我们,那么我们就是非法出版!

按照这个解释,那么大家都可以歇业了,因为达摩克斯之剑在你我的头顶

8:关于鉴定的问题,在公安出示鉴定结果的时候,我们律师就提出了重新鉴定,因为该鉴定完全是忽略事实情况,第一是强制说成我们擅自修改了游戏登录界面?

第二同样把我们定成了运营单位,但是查不到我们公司,那么我们就是出版非法出版物。但是公安直接拒绝了,而广西新闻出版总局鉴定方只接受公检法的鉴定?

9:太多的话想说,但是真正话到嘴边的时候竟然无言以对。

律师写的一堆材料也依法依规要求解冻财产,不处罚。

但是事实情况是作为一个老百姓,想要去好好活着太难了。

至此一年半折腾下来,早已经磨灭了曾经的理想抱负,如今生活困难,难以为继。曾经好不容易创业做起来的公司也没了,如今面临一堆员工的起诉赔偿工资,银行贷款的赔偿。

如此营商环境,与国家提倡的优化营商环境背道而驰。

但是就该事件在2022年被广西贵港市港北公安经侦支队以非法经营立案调查(0427案)。

同年6月6日港北经侦支队查封我们桂林市云梦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场所与南宁星际云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场所。

遣散了我们所有员工三百多人。同时把我们10名公司股东高管关押至贵港港北公安局。

6月8日凌晨让我们所有人员签了取保候审通知书通知了家属,但是我们所有人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扣押一不知名地方并且在该场所进行办案审理。

6月14日公安获得广西新闻出版局鉴定意见书。

6月22日我与另外四人被以涉嫌非法出版物的刑事拘留关押至桂平拘留所,7月6日我另外两名股东被以涉嫌非法经营逮捕书转至贵港看守所。

经历了一个月之后,终于见到了我的律师。

(我的律师是家人在2022年6月7日就聘请了,期间一直见不到我)于2022年12月30日被贵港港北检察院以不起诉释放。

2023年1月至3月期间我多次去到贵港港北公安,提交申请要求港北归还公司财产问题。港北公安经侦要我提交申请,问我们想要回多少钱写申请报告。

我先后提交了三份申请并且明确表示我所欠员工工资接近200万,银行贷款166万(已被以后起诉并且判赔),合作款项违约款项金额若干,但是港北公安说我申请的钱较多审批不通过。

只归还了部分车辆与工作手机。

依然扣押公司五百多台电脑与我个人车辆(该车辆是2020年1月全款购买,有完整发票记录,与本案无任何关联),还有冻结公司银行金额600多万元。

期间范俊志与贵港港北公安达成协议,退还10万给范俊志,剩余的钱交给公安,但是银行先后三次以公安无正规手续为由拒绝打款(之后他们公司也被移交到贵港文化执法大队)。

2023年3月30我提交书面申请至贵港市港北检察院与贵港市市公安局要求归还我的合法合规的财产。

2023年6月30日港北检察院作出回复。

2023年7月21日提交申请至贵港市人大代表与贵港市检察院。

2023年11月6日又被港北检察院接收并且作出回复。

(最新的这份回复中明确要求公安把电脑设备先退还给我们,但是在11月7日的时候我就接到港北公安的电话要我过去签字说要把电脑设备移交到贵港文化执法队!)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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