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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晚,田林县公安局交巡特勤大队城区警务工作站值班民警辅警在县城城区各街道进行交通安全整治。晚8点39分,执勤人员巡逻至乐里镇迎宾路新达宾馆门口路段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粤WAZ***的白色小轿车长时间违规停放在新达宾馆门口,驾驶人不在现场。执勤人员依法对该车违规停车行为进行了拍照取证,并在该车上粘贴《违反禁令标志告知单》。
当晚23时许,粤WAZ***牌号小轿车的车主张某波(男、36岁、田林县旧州镇人)在看到违停罚单后,心怀不满,于是就拿着《违反禁令标志告知单》录制成小视频,并配上谩骂执法人员的粗俗语言后发布到其微信朋友圈,造成恶劣的影响。
3月30日下午,田林县公安局交巡特勤大队接群众匿名举报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公然发布辱骂交警的视频。
接报后,交巡特勤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开展线索核查,及时固定证据,同时迅速查明嫌疑人真实身份,锁定违法嫌疑人为3月25日晚因违停被处罚的张某波。随后,民警依法传唤张某波到交巡特勤大队接受调查。
经审讯,张某波对其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辱骂交警视频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张某波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5 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交警向广大市民提示:
《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于2019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辱骂挑衅警察、暴力袭警不仅是对民警名誉和人身的侵害,也是挑战法律,对抗执法权威,挑战法律、对抗执法权威的最终结果,就是必须受到法律制裁。人民警察的执法权是法律赋予的,执法威严坚决不允许任何人使用任何方式亵渎,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只有法律有权威、人民警察有权威,社会才会更加和谐、安定、文明、有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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