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超过预产期到医院待产,产下的男婴出现重度窒息
2019年9月27日下午,那坡县23岁的关女士,因为超过预产期6天,没有产征,便到那坡县人民医院产科住院待产。医生诊断,关女士的胎心监测发育好,具备顺产的条件,让她继续自然待产。
同年10月4日,医生考虑到关女士妊娠41周还没有动静,继续妊娠有过期妊娠,胎盘功能老化致胎儿窘迫、胎死等风险,遂开始静滴催产素。
次日中午12时30分许,关女士出现生产的征兆。
2019年10月6日0时40分,关女士顺产下一男婴,取名为国庆。
然而,小国庆出生时出现窒息、不哭,四肢无力、神志不清,无自主呼吸等症状,被诊断为呼吸衰竭、新生儿吸入性肺炎、缺氧缺血性脑病等。
经过一番内心的挣扎,当年10月7日23时56分,关女士的丈夫选择放弃治疗。
次日,出生仅两天多的小国庆死亡。
▲鉴定报告截图。
今年4月18日,那坡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案。对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的鉴定结论,那坡县人民医院无异议,但对应承担的赔偿比例有异议。
法院认为,关女士因怀孕到那坡县人民医院进行孕期保健检查及待产分娩,依据鉴定报告,在关女士分娩过程中,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综合考虑患者病情的紧急程度、个体差异,当地的医疗水平,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资质等因素,法院酌定医院承担70%的赔偿责任,同时关女士的各项损失为77.9万余元。
今年5月初,法院判决,那坡县人民医院赔偿关女士夫妇各项损失56.5万余元,其中2万元精神损失费。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6月15日,关女士和丈夫已收到医院支付的赔偿款。
来源:南国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