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私自进入保护区挖笋 执法人员巡山发现依规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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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江日报 发表于 昨天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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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唐建豪 通讯员 赵文朝 黄雅嫱)10月14日,田林县公安局利周派出所与广西岑王老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工作人员,在保护区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联合执法行动和法治宣传。执法人员深入老山村田家湾屯、猫皮良屯、可麻屯群众家中进行面对面法律法规宣教时,及时发现并劝阻了2名进入保护区核心区域采摘竹笋的村民,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消除了潜在的火灾隐患。

当天上午,联合执法队员在广西岑王老山上排保护点附近巡护时,发现2名村民正在路边剥笋壳。工作人员立即上前了解情况,并对他们破坏保护区生态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宣传教育。

经过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2名采笋人员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错误性和危害性,主动上交了已采摘的竹笋,并承诺不再进入保护区进行此类活动。考虑到其行为未造成严重破坏且态度良好,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劝离,未予进一步处罚。

在此,再次呼吁广大市民:广西岑王老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重要的生态屏障,任何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请大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勿因一己私利破坏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如发现类似违法行为,请及时向林业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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